歷史新聞稿

112.06.16  新聞稿- 面對少子化,廢校不是終結手段 

少子化已經帶給臺灣社會多方衝擊,其中對學校的衝擊,更是強烈。近年來,從大專院校到高中職,已經有好幾所學校因為招生人數不足而面對減招甚至停辦的命運。事實上,這樣的衝擊正如海嘯朝向偏鄉小校而去。

  根據統計,111學年度全國各縣市學生,少於29人的國小達193所,其中,少於20人的國小也達68所,所以如果單以學生人數作為廢校標準的話,恐怕接下來的短時間內,全國將會產生可怕的國小廢校大海嘯。我們理解各縣市對於中小學未必完全會以「學生人數」作為唯一廢校標準,那麼除了學生人數,應該被考量的因素是甚麼?在過程中又有哪些須堅守的規範?在現代的教育新思維中,學校扮演何種角色?台家盟要呼籲政府及社會共同面對。

  彰化縣大城鄉潭墘國小的廢校問題,在大城鄉引起軒然大波,經過本聯盟深入了解後,認為這會是接下來少子化下,小校存廢的重要案例,本聯盟在此透過這案例,提出三點呼籲:

 

一、廢校不應該是優先選項更不該是唯一選擇

學校因故須停辦或整併,應該以學生權益,包括受教權、學習權、安全等方面作為優先考量。尤其是偏鄉國小,更不宜讓學生耗費過多時間在交通上,上下學的安全及接送,也須優先考慮。因此,廢校不應該是優先選項,應該以教學型態轉型或設置分部為優先考量。事實上小校轉型成功例子所在多有,例如彰化廣興國小、台中東勢國小都是好例子。

學校並非只具教育功能,學生在家鄉上學才能有鄉土及情感連結,各級政府應該窮盡一切努力,讓學生可以在地就學,而不是輕言廢校。

二、教育部應依法嚴格把關每一校的申請,確保各項程序完備、資訊公開透明

教育部應立即重新檢視各縣市相關小校處理辦法,確認沒有牴觸中央法令。並接到縣市申請文件,需從嚴檢視各項文件,如有疏漏,應退回縣市重新補正,或派員實際了解,以維護學童權益。相關資訊應公開透明,供民眾查閱,以昭公信。

三、教育部啟動修法,各界展開對話討論學校型態各種可能,以因應少子化嚴峻挑戰

請教育部重新檢討「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訂出更周延的內容,以避免引起社區紛爭,進而傷害學生學習權益。各界應針對學校定位進行廣泛深刻的討論,目的在讓台灣面對未來十年的學校轉型需要,提出各項可能解方,學校面對學生減少,須採取相關措施時,政府應以輔導鼓勵、媒合資源立場,協助轉型。

 

小學是許多人童年的記憶,我們不能再坐視任何一所小學,在粗暴的對待下被消失!文明的台灣社會,應該更多元、友善、謙卑面對每一個孩子的學習以及對土地對社區的情感。

 

往事已矣來者可追!廢了就回不來了!請再一次審視正在進行中的彰化潭墘國小的廢校爭議!請再一次確認學校轉型整併過程符合文明社會的標準!請讓學校莫名消失的遺憾不要重演!

112.05.22  新聞稿- 該治療,更要全面健檢了!會考與學測等全國性考試!

 112年會考已於5月21日結束,是大多數的學生在學習生涯中所面臨的第一次全國性的考試,考試成績攸關升學,遺憾特別引起全國家長注意的不是今年參加國中教育會考的人數持續創新低,而是這個多年來幾乎沒出過錯的心測中心竟然破天荒同時投出不該出現的二壞球,萬一再發現另一個壞球,恐怕就要三振出局了。國文寫作命題違反考綱不考本的根本原則、英語科更發生應該不可能出現的參考題入卷,實在匪夷所思。

針對此事件,本聯盟提出三項要求如下:

一、該治療了,心測中心。請深刻且盡速診治心測中心現有的可能弊病,並公布改善方案與進程

      教育部全面檢視心測中心業務,從法規制度、組織分工、題庫建置、選題組卷、審題作業、閱卷品質…… 等各方面全面盤點、檢視、改善作為。

特別是審題作業及閱卷品質控管兩個流程,前者是這一次出錯最可能的關鍵點,後者就算出錯,家長、考生、老師也都看不見,自然更擔憂。此次嚴重出錯已讓全國家長對會考的信任度降低,馬上要進行的作文閱卷的品質控管一定要加倍努力,才能贏回信任。


二、該全面健檢各級全國性考試!並檢視是否持續優化符合108 課綱精神的命題

連常年是評量模範生的心測中心都幾乎要連投三壞球了,負責高中升大學考試的學測與統測等負責單位,實在要儘快全面健檢,看看是否有鬆脫的螺絲,萬一再犯錯,家長與社會的信任度蕩然,後果就嚴重了。

108 課綱全面實施六年了,有必要檢視合乎課綱要求命題達標率。包括三面核心素養、獨立思考、活用所學等能力。提升並確保考試質、量並進,從教到考都吻合108課綱的精神。


三、該啟動升學制度變革方案討論

教育部應針對目前的國中升高中制度,做徹底檢討。目前升高中制度名義上是「免試入學」,實際上,本應作為檢測學生學習測評工具之一的會考,卻被運用在升學篩選,「教育會考成績」更成為決勝負的焦點!以至於對國中的正常化教學產生惡質影響。

所以,到底有沒有必要讓這種「虛假的免試入學」持續存在?在這個會考實施滿十年的時刻,如何讓會考的價值真正浮現?台家盟呼籲:教育部應針對如何從 「以考試競爭為核心」 轉變為 「以適性發展為核心」 的升學思維,進行全面的討論,提出具體變革方案。

112.3.28 新聞稿【支持不打小孩!終結複製暴力  督促國家保護兒少】

針對法務部3月14日公布的民法第1085條親子懲戒權修法草案,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少盟)、臺灣兒童權益聯盟(兒權盟)、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台家盟)、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及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等,今日於立法院共同召開記者會表態支持聲援法務部修法草案,並呼籲政府在修法後加強與社會溝通,提供資源給家長學習建立良善的親子互動關係。

台少盟暨兒權盟理事長林月琴表示,1979年瑞典就已經拿掉懲戒權,目前世界上總共有60幾個國家,尤其是「不打不成器」的亞洲國家日本、韓國也都已經拿掉懲戒權,台灣也應該要走在前端才對,去年11月兒童權利公約第二次國際審查時,台少盟等36個民間團體就已經提出要修民法1085條,且在2017年第一次CRC國際審查報告時,國際委員第57點次結論性建議就已經敘明了應禁止家內體罰,對於民間提出的意見,法務部積極回應提出修正草案,顯示政府對此議題的重視,值得肯定。

林月琴表示,外界疑慮修法後如何管教孩子,以及為何要在兒少法以外,修正「懲戒」字詞一事,過往有彙整分析判例,若使用CTSPC(衝突行為量表)中的「嚴重暴力」(如徒手打臉、頭部或耳朵;用硬質工具如皮帶、梳子或棍子打臀部以外部位;拳打腳踢或拋丟擊倒等)或「極度嚴重暴力」(如毒打、掐脖、故意燒燙傷或用刀槍威脅等)之行為態樣,96%以上的判例都會被認為懲戒過當。

換句話說,過去原本就禁止暴力的體罰行為,修法後,僅再進一步明確禁止身心暴力行為(包含精神、身體等),確保兒童遠離一切暴力形式的對待。

至於為何要修正民事上的規範,因我國在刑事責任認定上,過往判例多已肯認較為嚴格的標準,但在民事案件上則接受輕微的暴力懲戒手段。目前我國法律實務經常可見「刑嚴民寬」的狀況,原因除了「傷害罪」的刑責較輕,涉及民事案件的逾越懲戒權爭議則多與離婚、扶養、親權或監護權歸屬有關,若認定較嚴格則可能造成較廣泛的影響效果,導致法院在「以身心暴力方式作為家長懲戒權的手段之一」的認定上,較為寬鬆,未來若新修法條通過後,即刪除「懲戒權」的概念,除了避免混淆懲戒與管教的概念內涵外,也明示保護教養的手段,不可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未來在保護教養上是否逾越必要範圍的實務認定標準,應能漸趨一致。根據兒童權利公約精神,兒童應被視為獨立的個體,需要的是尊重和溝通,而非教訓和打罵。民法親子懲戒權修正的目的並非限制家長管教孩子,而是去除「懲戒」觀念,防止暴力成為管教方式,期待此次修法對減少假管教之名的兒童虐待行為有所助益。

對於家長支持方面,林月琴認為,目前家長的困境以「缺乏親職教育知識」為大宗,修法以前,衛福部已製作過《正向教養手冊》提供0-6歲幼兒家長相關的教養心法與策略,另外也在部會官網提供親職教育相關教材,如包含教養子女技巧、預防偏差等主題的參考資料,但仍然建議相關部會搭配修法,亦可同步更新相關資料及內容,並提出更多教養實際案例作為家長們的參考。

 

人本教育基金會 陳志遠主任秘書

法務部提出修法草案,我們贊成。這不僅是維護兒童權益,也意味著,國家必須為親職支援系統,投注相當心力。不得因為『家內事』,政府就置身事外。

一般人以為,如果有家長反對修法,是因為『想要懲戒』,實則不然。家長通常想追究的是:還可以怎麼辦。

從人本教育基金會於在去年五月進行的〈家長育兒教養需求〉網路問卷中可以得知,在配套措施的支援下,有高達77.7%的家長贊成家內零體罰,絕大部分父母,其實不願意繼續使用暴力方式對待孩子。

我們期待法務部注意到,父母所表達的需要,並不是繼續打罵小孩的權力,而是需要國家提供充分支持。懲戒只會使父母困在無力的循環之中,民法的修正,本身就是在支持父母掙脫無力,擺脫對暴力的依賴。

「It takes a village to raise a child.」育兒家庭在保護、教養孩子時,也需要社區以至於國家提供助力,從強化親職教育、增加友善親子空間、完善幼托系統、提供育兒喘息服務等方式,全面支援父母。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 黃聰智理事長

「沒有任何指標,比一個社會對待小孩的方式,更能彰顯出這個社會的靈魂了。」─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南非前總統曼德拉

兒女不是父母的財產,是獨立個體,不屬於父母專有,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拿掉懲戒是觀念的改變,是向社會宣示對暴力的拒絕!懲戒不等於管教,懲戒無法達到引導、改進的目的。在親子關係的議題裡,「家長」是關鍵角色,政府及社會應該思考如何積極地提升父母 (教養) 效能,改變管教方式,而非對「懲戒」這樣的工具念念不忘。

成為「父母」 如此重要的角色轉換,卻沒有任何的教育訓練,才是問題源頭。每一位父母都需要學習如何成為適格的父母!幫助父母反思,才能不複製錯誤的對待模式!政府應正視父母教養兒女時,面對的種種壓力、無力與困境,並盡可能透過跨部會的協同合作提供解決策略,更應有多管道的方式鼓勵父母參加。

強力呼籲相關部門,修法只是開始。透過本次修法,除了宣示拒絕暴力,更應該針對親職教育,進行深度的討論,明確提出政策方向以作為配套措施。

 

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 閔柏陵理事長

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致力於零體罰的教育,與兒童人權的推動,我們肯定並支持法務部此次關於民法1085條的修法,更期許這個修法的通過,使台灣成為下一個家庭零體罰的國家。

親子共學從成立以來,協助親子家庭在家裡落實不打不罵的教育已超過十年,我們多年來發現多數父母其實非常熱衷在親子教養上學習,尤其對於不打不罵怎麼教小孩,可以說是求知若渴 !  許多父母反應:因為不滿意自己童年時期被打罵的經驗,不想複製打罵教養的方式,所以,他們對於怎麼成為一個自己理想中的父母,怎樣讓孩子有一個健全的成長環境,非常嚮往!

因為,許多父母在自身兒童時期因為缺乏被好好對待的經驗,如今嘗試要不打罵時就會遇到許多困難,例如:不知道可以怎麼做? 而透過參與親子共學運作,許多的家庭有志一同,落實不打罵的各種方法,不但解決生活中的各種大小難題,而且創造緊密又輕鬆的親子關係 。而親子共學透過帶家長去理解小孩行為背後的需求,與他們平等的討論,視小孩為權利主體的教育方式,不僅照顧到小孩的心理健康,增加家庭成員間相互的理解,還會提升小孩的自信和學習能力,有數千個家庭,不但在家中落實零體罰,甚至成為協助更多家庭參與一起執行的種子。如果,對於這次修法有疑慮的,我們用十多年的經驗來證明,零體罰的教育絕對不是「理想」而已,是一種可執行的決心與行動。

目前相關法令有明訂禁止家內體罰的國家已經有六十幾個,亞洲方面早有以色列,而近年日本與南韓也將不得體罰修訂入法。在這六十多個國家中的德國,於2000年的民法修正案中寫入「子女有要求無暴力教養之權利」,德國在入法之初,父母擔心成為罪犯,就如同台灣這次修法的新聞後,聽聞到的部分家長的憂慮一樣,尤其過去我們國家並沒有不打罵的沃土,因此養小孩的每日生活中會遇到的困境,很容易就回到過去被對待的教養模式,因此立法之後怎麼提供父母協助與支持是很需要的。

當年德國政府喊出 : 「幫助,而非懲處」的口號,強調立法目的是在改變輿論,並提供家庭可以不再仰賴使用暴力來解決衝突的資源。對於台灣此刻的修法,我們也呼籲政府理解父母的這份擔憂,在各個面向上,要提供父母更多在育兒上的協助,並讓不同資源也可以挹注到需要的家庭。

建議政府透過媒體和其他管道與社會溝通,整合現有的資源並結合民間團體和社區的力量建立支持系統,提供父母充分的托育及喘息服務資源,鼓勵學習兒童人權和發展,以及友善育兒的方法,並提升所有相關人員的兒權意識。政府應考慮給予父母更優渥的育嬰假,提供產前產後教育,並將家庭與親職教育納入高中職課程。透過短中長期的配套發展,協助父母友善且愉快地享受育兒的過程。

許多爸爸媽媽們會分享,一開始並不想打罵小孩,但當周遭的氛圍對兒童並不友善,或要求父母要責罰小孩,都對父母帶來極大的壓力,擔心自己沒有盡到責任。有時父母選擇打罵孩子其實是為了照顧自己忐忑不安的內心。

如果修法通過,透過政府的宣示與社會宣導,也會有助於促進友善兒童與親子的風氣及文化 ,國人也會更有意識要以理解的態度,伸出友善的手來提供父母協助, 而非指責。

爸爸媽媽在育兒的路上,心情會相對寬鬆並減少孤單的感覺,對於育兒的困境也相對減少許多,增加生育的意願,也更有滿滿的幸福感。

此次民法1085案的修法,不只是看見國家對於台灣兒童的重視,更能看見因為這次修法,台灣公部門與民間一起合作,帶動台灣社會的一場教育運動,立法只是第一步,邀請全民一起正視「兒童也是權利的主體」,從各方面真正落實兒童權利,我們的眼光絕不只是眼前的修法完成,而是期待我們的下一代,因為對於兒童的理解與重視,他們成為成熟獨立,身心健康且強韌的個體。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 沈佩玲執行委員

國際期刊《刺胳針》(The Lancet) 在2021年發表的一份研究指出,目前沒有任何證實體罰對於孩子的正向行為有益的研究。許多的家暴統計也顯示,兒虐多起因於「只是想要管教一下孩子」。我們欣見法務部終於修改民法中的父母懲戒權,不僅僅是順應了世界的潮流而已,更是因為光是在台灣,許多的醫學、社福工作中都能看到父母管教失手造成的傷害和遺憾。台灣目前已經施行的<少年事件處理法>、<家庭暴力防制法>、<兒少權益法>等,看起來我們已經為台灣的兒童打開一張安全網,理應可以有效減少兒虐現象,但是許多的社福案例指出,在父母擁有懲戒權這個障礙下,社工僅僅能做事後的轉介修復。這次法務部直面問題的根源之一,讓兒童在不同空間下,能擁有一致的法律保障,是值得高興的事。

此外,我們也理解,高風險家庭在這樣的法條生效後,父母會立刻面臨更大的教養壓力,他們會是各級政府需要優先展開協助的對象。除了法務部以外,在此也想呼籲負責就業、教育、衛生、警政、戶政、司法等各級單位,也請一同理解這次修法的緣由,展開協調與合作,讓台灣的兒童、以及有兒童的家庭,可以安心的迎接立法通過的那一天。

最後,統計既然已顯示父母普遍不願傷害孩子,僅是不知道除了打罵還可以怎麼做,這時普遍可及的知能進修是最要立刻強化提供的,這需要地方政府和中央攜手合作。此外同時,公立的臨托機構、給父母的心理支持也會是父母育兒路上的好朋友,這些都是在父母急著需要看到的配套,在此呼籲各部會以及地方政府盡快與中央協調後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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